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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俞”年:李国庆能否夺回当当网控制权?

4月26日下午,据多家媒体爆料,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带人上门抢当当公章,并在公司张贴《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网络上流传的告员工书显示,李国庆已于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李国庆当选董事长与总经理,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俞渝不再担任当当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俞渝无权在当当公司行使任何职权,无权向当当员工发出任何指示,无权代表当当公司对外做出任何一丝表示或者行为。


对此消息,李国庆本人回应称,依法接管当当,太忙了,不接受采访。


图源网络



01  李国庆此举为何?



有消息称,李国庆拿公章的目的是:为撤销裁员等不适当的决定,并建立董事会。“之前俞渝不设董事会,只有一名执行董事,是她自己。”《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中列举了俞渝此前的种种“不当行为”:长期搞一言堂、拒绝给股东分红、大规模裁员、轻视新冠疫情危害等。看起来,这些也是让李国庆如此不顾情面进行“逼宫”的主要原因。


几天前,李国庆曾在视频节目《言之有李》中表示当当要裁员100人,“听说当当要继去年裁员以后,要再裁100多人,很多甚至我招的,甚至在我时代得过总裁认同奖,可能都在被裁员之列。“当时,李国庆还表示自己‘只是股东’,“当然我现在只是股东,我不干预当当总裁的决定。”


据了解,《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中有以下内容:李国庆出于维护当当大局和家庭关系的维系等因素,禅让公司管理权3年;俞渝拒绝给股东分红,在公司连续5年盈利的情况下从不分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当当网员工确诊。六十余名员工被集中隔离观察,二百余名员工居家隔离观察;李国庆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自2020年4月24日起,俞渝不再担任当当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俞渝无权在当当公司行使任何职权,无权向当当员工发出任何指示,无权代表当当公司对外做出任何一丝表示或者行为;李国庆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在该文最后,李国庆宣布:


1.自2020年2月1日始至今,以“开除、辞退、优化”等方式的人事流程全部终止,已被单方面辞退的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一致重新签署劳动合同返岗。


2.公司拟以2019年度税后净利润30%进行股东分红,以缓解中小股东的当前压力,公司近期将依法作出相应利润分配安排。


3.公司各部门保持不变,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各部门及各位同事、同仁均应依法向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国庆先生及其指派的人员汇报工作。


针对原创始人李国庆上演的“夺权”事件 ,当当网发布声明,称26日早上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公司已经报警。在声明中,当当网方面同时表示,当当网以及关联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失控期间,任何人使用该公章、财务专用章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任何书面文件,公司将不予承认。公章、财务章、财务部门章即日作废。并表示会在4月26日晚6点由当当副总裁阚敏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统一回应。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发文称,李国庆“夺权”的思路或许是:根据李国庆的《告当当员工书》,李国庆作为股东先召集临时股东会,做出成立董事会的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人员除了俞渝以外,还有李国庆及其他三人,然后李国庆召集董事会,董事会做出选任李国庆为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决议,李国庆根据董事会决议控制公司公章及财务章,进而实现对公司的全面控制。

那么在这一过程中的焦点问题是:李国庆“夺权”所依托的股东大会及其决议是否有效?抢占公章能否抢到当当网的控制权?


02 李国庆召集的股东大会及决议或被认定无效


对于此次突发事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此事关键在于4月24号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如何。“如果4月24号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合法,决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那这个决定是有效的,也就是说李国庆可以当选为公司董事长,同时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的总经理。那么李国庆去公司取得公章,也是于法有据的。”刘俊海说。

刘俊海强调,临时股东会就召集成员、表决成员而言,一定要程序严谨,要看是否通知过俞渝本人。如果并未通知,则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俞渝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但是必须有证据表明该临时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瑕疵,而且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如果说没有履行这样一个通知义务,那么这样召开股东会的合法性肯定有问题,所形成会议的决议也是有问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03 抢公章”接管公司的做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认为,公章是对外代表公司担保以及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掌握公章的一般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但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必须由合法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是谁占有公章就有公司的管理权

据工商信息显示,当当网(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俞渝,持股比例为64.2%,而李国庆持股为27.51%。在持股比例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李国庆能够组织召开合法有效的董事会“罢免”俞渝,夺回控制权吗?

吴景明认为,还要看当当网的《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如果当当网《公司章程》不是以股权多少来决定法定代表人,李国庆还是有接管公司的可能。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莹律师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和投票权不一定对等,如果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公司的投票权不是按持股比例确定,那李国庆的操作就有可能成功,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像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同股必须同权。

“在两人的离婚诉讼未结案之前,两人应以各自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这份股东会决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称,“所以,总体而言,李国庆抢公章的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又取决于,李国庆能否在离婚诉讼未结案前以所谓实际持有股权比例的名义行使表决权。”

4月26日晚,当当网副总裁阚敏召开媒体沟通会回应李国庆抢走公章并接管当当一事。关于这场股东会,阚敏表示,公司法第43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李国庆的决议提到要成立董事会,选举董事,这些内容,都涉及到了修改公司章程。但李国庆仅仅和已经从当当离职的几个员工,开了一个临时的股东会,公司的员工们、股东们都没有参加也没有接到通知。其制作的决议,表决权不足三分之二。因此,这种私自越权做出的决议,是违法的、无效的。

“李国庆发布违法无效的董事会决议,抢夺公章,严重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试图以违法的手段,胁迫公司实现自己的一己之利。当当网在此强烈谴责并督促李国庆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归还公章。”

阚敏表示,目前当当网仍掌握在俞渝手中,管理层都支持俞渝,李国庆提到的股东大会为其单方面召开,当当网管理层并不知情。但李国庆随后对媒体表示,称接管公章财务章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组班子,第三步将进驻当当开展办公,给俞渝贴封条。他还表示已经得到了小股东的支持,“在任何意义上超过51%。”


来源 | 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界面新闻;我在抱住;连线Insight

责任编辑 | 郇雯倩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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